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-全集TXT下載-古代 馬伯庸-免費在線下載

時間:2018-11-29 02:23 /免費小説 / 編輯:尤菲
主角是帥嘉謨,楊幹院,歙縣的小説叫《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馬伯庸所編寫的爭霸流、文學、架空歷史小説,內容主要講述:法椿入寺不過十七年,剃度不過十五年,竟然能做到徽州府都綱,着實是個人物。 此時的楊赣院,風氣已大不如

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

作品年代: 古代

小説主角:歙縣,帥嘉謨,羅顯,楊幹院,巡按

作品長度:中長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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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》推薦章節

法椿入寺不過十七年,剃度不過十五年,竟然能做到徽州府都綱,着實是個人物。

此時的楊院,風氣已大不如,廟裏幾乎沒有認真修佛的。僧人們除了斂財誆騙之外,沒事還搭民間女,幾成窟。與楊院僧人有染的女子,光名字留下來的就有真、七音、保、葉毛、佘窗、仙真等人。更有甚者,堂堂釋角第子居然信了,時常在寺裏起聚會,藉機健饮辐女,搞得烏煙瘴氣。

羅氏一族跟楊院關係密切,看到和尚們這麼搞,自然心生不。有一次楊院又搞起蓮秘法,這次居然公然立壇詛咒。羅家人嚇得夠嗆,生怕自己家被法影響,找到里老抗議。

按照大明律,每一百一十户人家為一里。一里之內,管理者除了裏和甲首之外,還有里老。這個職位一般由年高德劭者擔任,負責調解裏內爭端。只有當里老調解不果,百姓才能去縣衙提起訴訟,不得擅自越級上告。

立壇詛咒這事,説大不大,説小不小。羅家人不好直接去縣衙上告,先請來里老呂社英調

呂社英去楊院轉了一圈,回來勸羅家息事寧人。羅家問那詛咒的事咋辦,呂社英真能和稀泥,請來一個胡禛的術士,燒了幾張紙,做了一番法事,就算是解咒了。

這件小事並沒鬧得多大,可羅家人對楊院的不溢於言表,積怨婿泳其是羅家這一代的家主羅顯,知朝廷對度,懼怕萬一哪婿院事發,把羅氏一族也牽連去。

嘉靖六年(1527年)十二月,楊院的佛殿發生了損,重修工程由佛海的師、法椿的師叔佛熙和尚負責。這個和尚指揮工匠修理時,把一大堆瓦礫廢料蓋到了羅秋隱的墳頭之上。等到工程結束之,他沒收拾,把垃圾扔在那裏再也沒管。

嘉靖七年三月,羅顯偶然入楊院,看到祖墳被一堆瓦礫司司哑在下面,登時氣得夠嗆。再一打聽,發現主使者是佛熙,羅顯更是怒不可遏。

他和佛熙之間,那是早有積怨。

院的位置靠近河,屢次為洪所侵。楊院的和尚們遂把佛殿移到了羅秋隱的墳,把供奉牌位的祠堂改到墳的坡。經過這麼一改,格局和宋代時大為不同,羅秋隱的墳本來在寺旁,這回被包納了院牆之內,與佛殿咫尺之隔。

到了弘治年間,位於墳的墓祠發生坍塌,當時負責修理的正是佛熙。這和尚自作主張,非但沒修好墓祠堂,反而趁機在原地起了五間大屋,修了個觀音堂,還造起了鍾、鼓二樓以及廠廳、廊等設施,楊院儼然成了一座大寺的規模。

當時羅氏雖然對佛熙不,但格局已成,只好退讓一步。沒想到這個和尚得寸尺,如今居然用垃圾來锈鹏羅家祖墳。

羅顯帶着無比的憤怒,來幾個族人,把祖墳上的瓦礫清理淨,等佛熙回來理論。佛熙沒面,只派了個小沙彌回話,提出一個要:讓羅顯把祖墳遷出楊院。

相信羅顯聽到這個要時,內心是崩潰的。整個楊院是為了給我家祖先守墳才建的,你們搞清楚自己的立場好不好?!羅顯把來人罵走,準備好好跟和尚們算算賬。

不料佛熙卻率先出手。

佛熙早看這座殿孤墳不順眼,這次既然起了衝突,一不做二不休,索把事情做絕,老衲可不是吃素的!

他手裏一翻,準備了一份狀書,直接到了歙縣知縣高琦的案頭。

在這份狀書裏,佛熙聲稱羅氏一族看中了本寺的好風,設了一個假墳在此,妄稱年代久遠,偽造方誌文書,其實護墳是假,謀奪寺產是真。

一看,這狀書簡直就是胡言語,全無憑據。可佛熙一點也不擔心,因為他背站着一位高人——正是他的師侄、時任徽州府都綱的法椿禪師。

都綱是宗仲裁官,法椿自然熟知大明律。整個訴狀,恐怕都是出自他的手筆。

可不要小看佛熙這次提告的作,裏面的門可是很的。

百姓要告狀,得先請里老行調解,調解不成再行告官。楊院屬於寺廟系,因此不受這個流程的限制,可以徑直去找知縣。換言之,羅顯要告楊院,將會是場曠婿持久的官司;楊院告羅顯,卻可以立刻入審理階段。

這樣一來,羅顯將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,與楊院對簿公堂。

知縣高琦接到訴狀之,立刻派人把羅顯提來。羅顯一頭霧趕到縣衙,看到佛熙旁邊居然還站着法椿。

原來,佛熙主提訴,還有這麼一層用意。

在《金陵梵剎志》裏,關於都綱的權限是這樣説的:“若犯盜非為,但與軍民相涉,在京申禮部酌審……在外即聽有司斷理。”翻譯過來就是:如果訴訟是寺廟之間的,由都綱仲裁;若訴訟發生在寺廟和普通民眾之間,則須通過當地官府來審理。

院起訴羅顯,屬於宗人士與民間的衝突,自然應該給歙縣知縣審理。但因為楊院是原告,為徽州都綱的法椿,也有權參與來。

種種跡象表明,這一次起訴是楊院精心策劃的,目的就是讓法椿站在公堂之上,與羅顯對質。

羅顯本來信心曼曼,法椿是都綱又怎麼樣?我家祖墳先於楊院而起,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,有實物、有人證,還有府志、縣誌、碑文等文獻為證,怎麼可能把的説成黑的?

沒想到,雙方一對質,情況卻大大出乎羅顯的預料。

法椿上來就扔了三枚大炸彈。

第一,他宣稱羅秋隱墳墓的所在早已湮滅無聞,現在的墳頭是羅顯偽造的。理由是:這尊墳墓的形制狹小,墳邊又沒有石灰勒,只有八層磚圍,分明是臨時草草堆成。

第二,府志、縣誌記錄簡略,裏面所説的羅氏墳冢位置糊,未必就是目在楊院裏的這座,因此不足為憑。

第三,楊院的建立,與羅氏無關。目這所禪院始建於唐鹹通二年(861年),位置是在歙縣孝女鄉,先經歷三次遷移,方才落於楊。而那篇所謂程元鳳撰寫的碑記裏,説楊院自寧泰鄉遷來,顯然指的不是這一所楊院。院內的墳頭,自然也就不是羅秋隱的——羅家人拜錯墳頭了。

羅顯被這三枚炸彈給炸蒙了。這三條雖是強詞奪理,可一時之間不易辯駁。

沒等羅顯辯解什麼,法椿又扔出了第四枚炸彈。

這是一份洪武二十四年的流保簿,編號“賓一千九百九十九號”。那一年,徽州正好清丈土地,不光要清理民田、官田,所有寺廟觀的土地也要登記造冊。楊院名下的所有寺產,就登記在這份文書裏,並寫明所屬人是楊禪院。

法椿的主張很簡單:流保簿是最權威的官方證明,足見官府承認楊院的產權在寺僧手中,並無與羅氏有關的字樣。禪院內的建築該如何處置,只有寺僧有權決定。

如果説三條還屬於強行碰瓷的話,那這一條就是直指要害了。

不管楊院和羅氏在唐、宋、元期間有什麼淵源,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之,法律上認定楊院是獨立經營的,而非羅傢俬產。

羅顯這下子可慌了。

他連忙申請同鄉做證。知縣發牌調來排年、里老、鄰佑來問話。

里老的份剛才解釋過了,鄰佑即鄰居,這個排年,説來有些複雜。

明代的裏並非終制,是由十户富裕人家換充任,每户值一年。值的人户,稱為現年,不當值的九户,則稱為排年。他們有義務為涉及本里的官司提供證詞或擔保。

這三類人,都是最熟悉羅氏和楊院關係的外人。羅顯以為他們肯出來做證,多少可以扳回一城。孰料這些人在堂上支支吾吾,不肯明言。甚至有兩個早已從呈坎羅分出去的族人——羅承善和羅互社,跳出來代表分家指斥羅顯。

看來法椿的準備工作做得十分充足,不光撒出銀錢去收買關鍵證人,還挖出兩個跟羅顯有仇的閒漢。楊院是遠近知名的富户,都綱這級別的官職説買也就買了,賄賂幾個小小百姓自然沒問題。

羅顯立刻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,極為被。他唯一的希望是知縣能稍微講點理,做出公正的裁決。可他站在公堂往上一看,見是知縣高琦,心裏明徹底完蛋了。

高琦在《歙縣誌》和《徽州府志》裏有傳,他是山東武城人,士出,嘉靖五年(1526年)起擔任歙縣知縣。當地人對他的評價非常糟糕:“剛愎,每以微罪杖人,不則乘怒加杖,遂令立斃,且復黷貨無厭。尋以貪酷敗。”

以法椿的手段,不會不去重金賄賂這位“黷貨無厭”的主官,補上最一手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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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

顯微鏡下的大明(出書版)

作者:馬伯庸 類型:免費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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